咸寧市法學會的組織機構
? ? 一、會員代表大會
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,由個人會員代表和團體會員代表組成,每五年舉行一次,必要時由本會常務理事會決定延期或提前舉行。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超過半數的代表出席始得舉行。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: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;審議本會工作報告;討論決定本會重大事項;選舉本會理事。
????二、理事會
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出的理事組成,任期五年。理事會會議根據需要召開。理事會議必須有超過半數的理事出席始得舉行。理事會的職權:在會員代表大會閉幕期間,討論決定本會重大事項;審議本會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;選舉會長、常務副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和常務理事;必要時可增免理事會個別成員。
????三、常務理事會
常務理事會由會長、常務副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和常務理事組成,任期五年。常務理事會議必須有超過半數的常務理事出席始得舉行。常務理事會的職權:召開理事會會議和會員代表大會;在理事會會議閉幕期間,討論決定本會重大事項;必要時可增免常務理事會個別成員,提請下次理事會會議追認;聘請本會學術委員會委員;會長主持本會工作,召集常務理事會會議,對外代表市法學會。常務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。副會長協助會長、常務副會長工作。
????四、學科、專門研究會
本會根據法學研究的需要,分別組成各學科、專門研究會。各學科、專門研究會設理事會,任期五年。理事會由組成該研究會的代表會議選舉產生。理事會推選會長一人、副會長若干人、秘書長一人和常務理事若干人,組成常務理事會,主持日常會務。各學科、專門研究會在本會領導下負責組織相關學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。市法學會現有學科(專門)研究會??個:
????五、學會機關內設機構
????1、辦公室
????負責法學會機關公文、財務、保密、檔案、聯絡等工作;負責會議的籌備組織、重要文件的起草和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;負責機關后勤管理工作。
????2、研究部
????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法學研究活動,研究提出重點課題計劃和規劃并組織實施;參與有關法律、法規草案的草擬、論證工作以及學術研究成果評審工作;開展專題調查研究,對立法、司法、執法、普法等實踐活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和對策;負責《法治咸寧》欄目、《咸寧法學會網》等刊物。
????3、聯絡部
????負責會員發展、登記與管理以及法學院校(系),法學科研院所和司法部門的溝通聯絡工作,了解和反映法學界、法律界意見和要求,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;負責開展同境內外法學團體和法律團體的學術交流與合作活動;進行法制宣傳、法學教育和培養法學人才、法律人才等工作;負責法學會門戶網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。
????市、州、縣法學會根據本章程確定的原則、任務和組織形式,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開展工作;個人會員比較集中的單位,設立會員聯絡組和聯絡員,加強同會員的聯系;?法學會機關根據需要設置相應的工作機構,日常工作由秘書長主持。
相關熱詞搜索:
上一篇:
咸寧市法學會簡介
下一篇:
中國法學會章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