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>
發布時間:2021年2月8日17:06:15??來源:?嘉魚法院

???“被告人杜某,現在請你進行最后陳述。”2月4日下午,潘家灣鎮復興村一處民房內,嘉魚法院刑庭法官洪錦正在開庭審理一起危險駕駛案。

?法官審案不在審判庭?
?卻在被告人家中,這是怎么回事?
?原來,2020年3月,被告人杜某酒后駕駛摩托車行駛至新街鎮港東村蔡家路口路段時,撞倒了在道路上步行的被害人林某,造成杜某本人受重傷、林某受輕傷的交通事故。
?經嘉魚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,杜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。經鑒定,杜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31.04mg/100ml,已達醉駕標準。
?事故發生后,被告人杜某因受傷嚴重,一直癱瘓在床,行動不便。承辦法官考慮到杜某的身體狀況,決定上門開庭,在杜某床邊審理這起案件。
近年來,嘉魚法院積極探索便民利民舉措,大力推行訴前調解、網上立案、在線審判、巡回審判等措施,著力打通服務群眾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此次“上門”開庭就是一次積極的探索嘗試,不僅取得了被告人家屬的認可,也受到了當地居民的一致好評,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宣傳效果。
上一篇:
女子“網絡刷單”2天被騙近10萬元 塘湖派出所成功止付
下一篇:
涉案4000萬,通城公安破獲特大合同詐騙案,200余群眾組團送錦旗表謝意
咸寧市委政法委、咸寧市法學會主辦 地址:湖北省咸寧市市政府大樓805 郵編:437100 辦公電話:8126037
鄂ICP備17016068號
鄂公網安備 42120202000182號
Copyright 2012 www.980620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咸寧市法學會 ? 2017 版權所有